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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后乱性怀孕产子 用矿泉水瓶做鉴定找到生父(下)
发表时间:2020-03-27     阅读次数:     字体:【

然而,原来说好的面谈,最终张先生还是爽约了,但为了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张先生表示愿意做亲子鉴定。他在网上找了一家鉴定机构。然而,在鉴定当天,他依然没有出现,只是寄来了一份带有血样的纸巾。该鉴定机构根据血样,鉴定结果为天天并非张先生所生。得知这一结果后,张先生便拒绝再与林小姐沟通。最后,张先生甚至否认了他曾与林小姐发生过两性关系。林小姐对这一鉴定结果坚决不予认可,她怀疑张先生邮寄的并非其本人的血样,要求重新做亲子鉴定,遭到对方拒绝。

为此,林小姐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1万元直至儿子成年。弃置水瓶成关键证物2016年4月29日,该案在法院开庭审理。林小姐向法院申请再次对张先生和儿子在亲子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但张先生拒绝配合。而且,他也不同意就此前亲子鉴定中送检的血样是否是其血样进行鉴定。

当天庭审结束后,发生了一个插曲,张先生将当庭饮用过的矿泉水瓶,丢弃在了法庭的垃圾桶中。目睹了这一切的林小姐突然想到,这个矿泉水瓶上的唾液或许能检验出张先生的DNA与儿子的亲子配型。于是,她向法院申请以该弃置水瓶为送检样本,用以鉴定亲子关系。林小姐的特殊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准许了她的申请,鉴定结果也印证了林小姐的推测,天天与张先生有亲子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林小姐与张先生就是否发生过两性关系各执一词,但双方存在单独接触机会,且该时间与天天的出生日期、出生孕周等信息基本吻合。事实上,原、被告双方就如何验证亲子关系,以及张先生同意并寄送有血痕样本的行为,均是建立在可能存在亲子关系的基础之上。

张先生在诉讼中未予遵守诚信原则,其对事实的陈述意见缺乏可信度。他虽在诉前通过寄送纸巾血痕样本进行了鉴定,但相关鉴定机构并未对其当场取样或确认过样本来源,因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法院最终判定天天跟随林小姐生活,而张先生每月支付天天抚养费2000元,直至其18周岁。一审后,张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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